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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武侠之“新”

就好比民国时期所谓的白话文,往往是半文半白,文白交杂,吃起来好比夹生饭。读起来尴尬症都要犯。因为那时是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,没有规则,没有框范,新旧的融合并不是一蹴而就。
其实那时的文言文,有些也是如此,比如一些奏折、文件,全国通电。因为不少从西方舶来的词汇,根本无法在传统文言中找到替代品,即使腹笥再广也没有用。
更严重的是西方的世界观与东方的不同。即使词汇上没有隔阂,整体意蕴上……水墨画和油画,不同的可不仅仅是作画材料上。

那个时期的新武侠,其实也是处在这样一个尴尬的阶段。

而传统武侠所谓的侠,就相当于法外救济。
他和占社会主流的力量和意识形*态虽不是格格不入,彻底对立的,却是相互补充,互为依存的。所以在某些情况下,互为消长。

意欲将侠与传统的侠义与大义结合起来,显出,侠之大者,为国为民
反而凸显出了一种浓浓的违和感。

何况金属粉丝们称为历史感厚重,但实际上也不能够认真。

名门大派的弟子们携刀带剑,聚众行走于通衢大道。无人理会无人阻止。此种情形几乎出现在每一部书中。
哪怕背景是元朝。

而且整体故事背景的设置上,已经在武林人士中通行的原则上,金书整体也是让人困惑的。

这么说吧,福康安之母,一杯鸩酒,毁了马春花。

杀人偿命?不存在的。
律法尊严?不存在的。

侠义之道的不平则鸣?不存在的。

似乎只要福康安之母,拥有了马春花的准婆婆的身份,就自动拥有了对她生杀予夺的权力。

这就是金书武侠的价值观。

这就是金书所构造的世界。

在拥有远超现实世界武力值的前提下,在武林本是一种不可忽视的力量的前提下,在侠义之道,本应是对于主流价值观的补充和制衡的前提下,在侠义行为本应是一种特殊的法外救济的前提下,

一些本应目光超脱于传统价值观的拘囿的大侠们,依旧兢兢业业的守着某种陈腐的框架。

怎么说呢,胡斐为了素不相识的钉子户一家杀了凤天南全家(袁紫衣不计算在内,说实话,对于袁紫衣竟然还对强暴了母亲,一天都没有养育过自己,而且还杀了继父令母亲带着自己自杀的人,拥有父子之情,才觉得真心不可思议。事到临头,居然还不忍)

对于向幼年时他施以援手的马春花,则完全没有为其复仇的概念。(虽然为了保全其性命,付出了极大的代价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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